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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耶稣加利利其余事工相关内容导论

上一课,我们学习了耶稣加利利事工期间的一些附加内容(在马可福音之后学习的),尤其是马太福音中耶稣在加利利期间的教导。在本课,我们要学习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中的附加内容。这只是个概要式的学习,因为内容太多,我们不会讲解每段经文,但会尽可能做些一般性的观察,并提到一些释经的重点。

II.路加福音的补充教导

A. 耶稣的旅程——从加利利至十字架

惟有路加在他的福音书有一个中心部分,从9章51节开始,直到18章34节以及接下来的经文。这段经文中,耶稣在祂事工的高峰时期离开加利利,这是祂最后一次的离开,祂要前往耶路撒冷面对等待祂的命运。

然而,当我们注意路加福音这部分与地理相关的经文时,会发现这样的经文很少且相隔很远。这些经文的出现排除了耶稣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行程是直线的可能。在9章51-56节,耶稣经过撒玛利亚时被当地人拒绝,然后祂去了另一个地方。许多学者认为祂穿过约旦来到利比亚河东边的省份。因此,一些学者把路加福音的这一中心部分称为耶稣的利比亚事工,而这个词从未出现在福音书中。不过,我们也并不能确定耶稣确实经过此地。

在10章38-42节,耶稣与马大、马利亚在一起。我们从约翰福音知道他们住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伯大尼。看起来耶稣的旅程将要完成了,然而在路加福音17章11节,我们发现祂又回到了加利利和撒玛利亚的边界。因此,可能路加并没有把耶稣的旅程描绘为单一的、连续的、按时间顺序记载的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直线旅程;相反,他把它们组合在一起,我们便得到了耶稣最后一次离开加利利,旅行到附近的不同地区时,一个具有决定性高潮阶段的独有教导。在许多例子中,我们不知道耶稣在某个特定时间准确的位置,不过,祂总是处于十字架的阴影之下。

B. 再看耶稣的比喻

很有趣的是,路加表现出对耶稣擅讲比喻的独特关怀,这点在他福音书的中心部分尤其明显。我们在马可福音第4章已经对比喻作了简要的注释,在此会详述这个主题。如果我们留意耶稣所讲述的有关神国的故事的情节结构,我们会发现不会超过三个主要的人物或人物编组,而且在大多数很重要的例子中,这三个人物形成三角形的关系。也就是说,有一个特别的人物代表神——主人、父亲或国王;

其他的人物或人物编组扮演了次要的角色,通常会与第三个人物产生对比——值得效法的好榜样或邪恶并要加以避免的坏榜样。在许多例子中,英雄——就是我们要效法的榜样,而他们成为英雄令我们吃惊;甚至可能与我们所期待的英雄大相径庭。

我们可以用耶稣最长的浪子的比喻清楚说明这点。父亲显然代表满有慈爱的神;浪子则代表任意妄为、想要尽可能远离神,却在回头时被神以丰富恩典所接纳的人;而这位硬着心肠的哥哥,就像耶稣在路15章1节之后的经文所描述的那些抱怨耶稣接纳税吏和「罪人」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一样。

我们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可以看到这点,这里的核心人物不是某个有权威的人,而是一个无名小卒。不过,他却能认出谁是他的帮助者——不是被视为犹太神职人员,也不是原本应该帮助他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而是他们所恨恶的撒玛利亚人。

并非所有的比喻都使用这种模式,一些比喻会出现三个人物,但每一个都没有前一个人物重要,就如路加福音中不义管家的比喻或马太福音国王赦免仆人大笔债务的比喻。有几个比较短的比喻基于它们的主要人物只有一个或两个要点,当我们解释耶稣的比喻时,要把这几个重复出现的结构记在脑海中。

总有一个核心主题透过有限的几个次重点来说明,而次重点是根据主要人物而来的。我们读比喻的时候,必须留意不能把比喻的细节寓意化,或赋予它们象征意义,很不幸,这些都曾在教会历史上发生过。在这些简要的概览之后,我们转去路加福音9章51节-18章34节中的某些教导和事件,并只专注某些重要的部分。

C. 基督呼召的紧迫性

在9章59-62,耶稣提到两个著名的命令: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以及不要问候人们或向家里的人道别。这听起来十分苛刻,也意味着古代世界的埋葬仪式、问候和道别习惯十分复杂。因此,它们并非像在现代处境中听起来那样的苛刻。不过,它们都说明了基督呼召的紧迫性。正如一位注释家所说的,跟随耶稣不是一件附加的任务,好像第二份工作一样,相反它是全身投入。这是一个严肃的委身,使门徒重新调整他们的职责。

10章1-24节是差遣七十门徒的著名段落,或许像某些经文所记载的七十二位门徒,这与耶稣事工早期差遣十二门徒相平行,但这里或许更明显地涉及或预示了向外邦人的宣教。七十这个数字,在不同的抄本中也作七十或七十二。这会让人想到在摩西的律法中,七十或七十二指包括外邦人在内的国家总数。

在此背景下,我们在10章18-20节读到门徒的事工,尤其是赶鬼的事工应验了耶稣所说的话——祂看见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坠落。虽然在整个教会时期撒但的活动仍然猖狂,但因为基督的到来,他的失败是肯定的。基督的再来只是进行简单的扫尾工作。或者我们用第二次世界大战经常被使用的概念来解释,D日(译注:作战或行动发起的那天)发生于基督的第一次到来;V日或胜利日将发生于基督的再来。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最终的胜利已经成就了。

D. 反文化原则

路加福音10章25-37节将我们带回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我们需要记得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之间相互敌对的历史背景。不管这段经文的教导是一个关乎怜悯的好榜样,还是宗教人士也必须显示出和他人一样程度的爱。它的精彩之处在于最具戏剧化的反文化效果:一个对犹太人来说的敌人却成为了故事中的英雄。除非我们将这段经文置于今日的处境,否则我们将无法领会到耶稣教导的重点。例如,在种族主义或部落主义的情况下,将某个我们所憎恨的敌人当成英雄。

10章38-42节是耶稣与马大、马利亚的故事,这在路加福音的介绍中已简要提过。我们有必要重申耶稣违反了妇女只能从事家庭事务的文化原则,相反,祂称赞了马利亚反文化的举动,因为她认为自己有资格成为耶稣的学习者、一位在拉比耶稣脚前受训的门徒。

E. 解经争议

路加福音11章29-32节涉及另一个有趣的解经争论——耶稣拒绝为祂的怀疑者行神迹。在符类福音中我们看到,这是耶稣一贯的做法。接着,耶稣预言约拿(马太福音12章38-40节,平行经文)在鱼腹中三日三夜,而人子也要在地上三日三夜。

因此,一些按字面意思计算的人假设说,因为复活发生在星期日,按三个完整的日夜来算的话,钉十字架应该发生于星期三。当我们看到耶稣受难的经文时,我们有一些时间上的理由来拒绝这种看法。这里的语言可以被解释为闪族的惯用语:在犹太人的语言文化中,一天一夜可以指24小时中的任何一段时间,对现代人来说是非常奇怪的。 因此星期五晚上和星期日早上的一部分,加上星期六整天,在古代闪族人的观念中可被看为三天三夜。

F. 财富

路加福音12章13-21节(就像它的类似比喻,路加福音16章19-31节)无知富翁的比喻和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再次指出财富可能有毁灭的作用:在无知富翁的例子中,财富使人忽略神;在财主与拉撒路的例子中,财富使人不会悔改。很有趣的是如何决定谁是忽略神或从不悔改的人?就是那些可以用财富来帮助他周围、或在他门前有强烈需要,但他却不愿动动手指的人。当我们看到当代基督徒对事工奉献不足的统计数据时(当地教会奉献记录中不给教会一分钱的会友比例),我们会想知道在我们的时代有多少假冒的基督徒。

G. 末世

路加福音12章35-48节包括几个耶稣对末世看法的比喻。显然,路加有意地把这三个比喻放在一起形成一个有趣的组合。在第35-38节忠仆的比喻中,主人比预期时间来得晚。在第39-40节屋主和窃贼的比喻中,祂的到来是完全让人意想不到的。在第41节和之后的经文中,忠心与不忠心管家的比喻,祂比预期时间来得更快。放在一起来看,这三个比喻给了我们有关基督再来所有的可能性:比预期时间晚,比预期时间早,或完全没有想到的时候。我们谁敢继续声称知道耶稣再来的时间呢?不幸的是,总有一些基督徒有时会这样做。

H. 国度的反转

路加福音13章10节-14章24节提到了一系列神国度的反转。这部分所有的经文处理了对神国度的本质和成员的错误期待。它也是一个小小的提醒,让我们想到耶稣常常宣告说:当时的宗教领袖在神的国度之外,而每个人都会认为与神有正确的关系的人一定就是他们;而那些被群体所排斥和抛弃的人却被耶稣包括在神的国度中。我不知道今天我们有多少人经常会在观念中犯同样的错误。

I. 门徒的代价

路加福音14章25-35节是一些短小段落的组合,谈及了计算代价的课题,并提醒我们跟随耶稣成为门徒是一件要付代价的举动。路加福音14章26节或许是最严格的一条,它叫我们恨父亲和母亲,如果我们不这么做就不是一个门徒。马太福音10章37节的平行经文解释了闪族人的习惯用语:耶稣所说的是,我们对神的爱必须超过对任何朋友和家人的爱。这也是一个小小的提醒,当我们将这个教导与耶稣早期教导(祂属灵上的跟随者就是祂真正的家人,而不是祂血缘关系上的兄弟姐妹和母亲)放在一起时,我们要问,我们是否时常将之反过来,在心中和优先次序上把我们的家人置于基督徒兄弟姐妹之上呢?

J. 更多的比喻

路加福音第15章向我们介绍了著名的失羊、失钱、以及我们所说的失子的比喻(虽然这段经文常被称为浪子的比喻)。我们已经解释了这几个比喻。路加福音16章1-13节不义管家的比喻并不是称赞这位管家的不义,而是称赞了他的精明。不幸的是,基督徒经常很幼稚,无法以健康和积极的方式表现出精明。

K. 国度的来到

路加福音第17章包括了神国度来临的重要教导,它平衡了国度也「在我们中间」(in our midst)的事实(路17章21节; 这个翻译比「在我们里面」更好)。耶稣的重点是,藉着祂的事工,国度就在与祂对话的犹太领袖中间,而不在他们里面,因为他们是反对耶稣的。路加福音17章22-25节继续指出尚未实现的国度将来的各个方面。

III.约翰福音的补充教导

在快速学习过路加福音中心段落的某些重点之后,我们开始本课的第二部分——约翰福音。约翰福音第5-11章与符类福音相同的资料非常少,虽然约翰描述的是与马太、马可、路加相同时期的内容,就是我们所称作的耶稣的「加利利事工」。

符类福音和约翰福音第6章一样,都记载了喂饱五千人、耶稣行走水面的神迹。但除了这两个故事之外,约翰大部分描述的内容涉及了耶稣前往耶路撒冷的所有场合。如果我们只有符类福音,我们或许永远不会猜到基督的事工延续了好几个月,当然我们也没有理由想象那会超过一年。

但约翰在福音书的第2、5、6章中提到逾越节,这提示我们耶稣在以色列的公开服事有三年或三年多的时间。

无论什么原因,约翰并不想要重复符类福音已经告诉我们的有关基督生平的信息,相反,他只是强调了马太、马可、路加所没有讲述的故事:耶稣前往耶路撒冷,就像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在不同的节期必须如此一样。

在每个故事中,祂使自己陷入纠纷,或别人把祂拉入和犹太领袖的纠纷中。在每一个故事中,耶稣对自己身份的宣称使得犹太领袖认为祂太自以为是,甚至是亵渎神。在每一个故事中,约翰以他福音书前半部分一贯的模式将耶稣的长篇讲道和不同的神迹编排在一起。在这些章节中出现了好几次耶稣著名的「我是」讲论:我是生命的粮,活水等等,这些讲论指出祂的身份,让约翰的读者更加清楚耶稣的身份,而不像符类福音中很隐晦地暗示耶稣的身份。

A. 安息日的医治

约翰福音第5-11章中第一个不同寻常的部分出现在第5章:耶稣医治了一位瘫子。在马可福音第2章(以及其它的平行经文)也记载了一个瘫子得医治,但这次医治引发的争论并非如耶稣在符类福音中所声称的祂可以赦免罪,这次的焦点是在安息日治病。从犹太人领袖的角度来说,耶稣显然违反了律法。耶稣为祂在安息日的医治权利进行辩护说,父神在安息日工作,因此,祂也在安息日工作。在犹太人的观念中,耶稣这样的说法显然将自己当作与神同等的(参看约5章17-18节)。

接着,讲道的主体部分发生在第19-47节,重点在于子对父的依靠关系,除非祂看见父所作的并明白父的旨意,否则子绝对不能做什么。就基督的人性、与父神的依靠关系、以及祂的神性来说,我们要强调对祂平衡的认识。让我们回到约翰福音引言时所谈到的,可能约翰最初要回应的是诺斯底主义。诺斯底主义相信耶稣是完全的神,但它对耶稣人性的教导却有很大的问题,因为它认为物质世界本是邪恶的。

B. 活水

约翰福音第5-11章的另一个特别段落出现在7-8章犹太人的住棚节。在7章1-52节的对话中,耶稣声称祂是活水,这与住棚节期间的仪式非常一致。在节期的最后一天有一个取水的仪式,祭司用金水罐从西罗亚池子取水到圣殿,同时伴随着宣告和乐器声,以赛亚书12章3节,「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耶稣在这样的仪式中宣告说:「我是活水」,这会是多么深刻的好机会啊!

在大多数现代的译本中,淫妇的故事出现在约翰福音7章53节-8章11节。在之前经文鉴别的课程中我们已经解释过,这段经文确定不在约翰所写的原稿中,虽然这个故事听起来具有真实性,也有可能确是耶稣所行的事。因此,我们研究约翰福音原文时应该静静地越过这段经文, 同时,我们会看到一个不明显的关系,就是8章12节是接着7章52节的结尾继续了耶路撒冷的住棚节和耶稣在那里的宣告。

C. 世界的光

我们从活水的主题转到世界的光,如果这仍然发生在住棚节的仪式中也是合理的,因为在最后一天,也就是住棚节七天常规仪式后的第八天,圣殿中的金灯台故意不被点亮。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称之为一场黑暗的聚会。在这样的情境下,耶稣起来声称祂就是世界的光。这样的宣告转接到第9章,祂将在医治一位生来瞎眼人的故事中再次表明祂就是世界的光,这是一个真正的瞎眼与属灵的瞎眼本质的对比。

在此之前,第8章接下来的部分包括了耶稣与听众中各种犹太成员最尖锐和最详细的辩论。在辩论的高潮,耶稣引用出埃及记3章14节神圣的名字「我是」(译注:和合本为「自有的」)做出祂最伟大、最令人惊讶、最高的神性宣告(耶稣在行走水面时暗示了祂的神性,但现在祂则清楚指出祂的神性)。「我是」在希腊文中是依苟艾米(ego eimi)。当耶稣说「我是,」祂是指在亚伯拉罕之前祂就存在。约翰福音8章58节「我是」的现代翻译并不是糟糕的语法;这是对神名字的暗指。犹太人愤怒的反应表明他们是理解耶稣所指的。

D. 医治的神迹

到了第9章,这里记载了一个医治生来瞎眼人的神迹,但焦点逐渐转到由这个神迹所引发有关耶稣身份的辩论。这个得医治的人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并且对犹太领袖如此见证。因为耶稣反传统的作法和祂在安息日治病,他们却并未预备好接受这样的见证。一位注释家如此写到,耶稣作为一位审判官:祂在世界的存在和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审判,迫使人们宣告是跟随耶稣或反对耶稣。

有趣的是,留意约翰福音第5章和第9章两个安息日医治神迹之间的相似点和不同点。在约翰福音第5章瘫子的神迹中,耶稣对这人说:「得医治后不要再犯罪了,惟恐你遭遇的更加利害」。显然,这个人的疾病是某些灵性的罪所引起的。在约翰福音第9章,这些可怜的门徒们以为已经学到了这个功课,却不知如何应用在这个生来瞎眼人的身上,他们问耶稣说,「谁犯了罪,是这个人(在母腹中)还是他的父母」?耶稣回答说,「既不是他犯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罪,而是要让你们看见神的荣耀。」有时候,疾病或痛苦并非犯罪的缘故。

E. 好牧人,真救主,拉撒路的复活

约翰福音10-11章总结了约翰的补充材料:把耶稣描绘为一位好牧人,与假雇工——也就是当时的犹太领袖们形成对比(约10章1-21节);修殿节,耶稣将描绘自己为一位真正的拯救者——与神同在的人,而这却让犹太领袖无法容忍到要拿石头砸耶稣(10章30节和之后的经文);拉撒路超然的复活神迹(11章1-57),这不是耶稣所行的第一个使人复活的神迹,却是第一个让已经死了几天的人复活的神迹。正如约翰所喜欢的那样,他以一段陈述、一篇讲道、一篇耶稣的宣告来平衡这个神迹。这个神迹指出了耶稣的身份,祂就是复活和生命(约翰福音11章25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本章以大祭司该亚法作为结束,他密谋杀害拉撒路并最终杀死耶稣,因为他们太过危险。但他们是否想过,使人从死里复活的耶稣能被死亡的力量征服吗?显然他们并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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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