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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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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导论

最后我们来看学者们称为受难周的一系列事件,就是马可福音14章及其后所描述的事件(这些事件在另外几卷福音书中也有提及)。我们静静地略过受难周周三这一天。各卷福音书均没有明确地提及这一天。

II. 圣周四

我们来看周四,周四就是基督教文学史及圣礼中著名的圣周四(Maundy Thursday又称濯足日;设圣餐日;授命星期四等),这词源自拉丁文mandatum——或称命令,是耶稣周四晚上在马可楼上吩咐给门徒的。

A. 最后的晚餐

最后的晚餐在四福音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正如我们在先前的课程中所指出的,尽管约翰记录了耶稣在晚餐上所说的很多话,最后的晚餐这个逾越节仪式的表征,约翰并没有记载。这些只记录在另外三卷福音书中,尽管约翰对晚餐后耶稣教导门徒的内容作了比其他福音书更为详尽的记录。

这个晚餐原本是庆祝逾越节,根据出埃及记中所颁布的诫命,来纪念神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解救出来这件事。最后的晚餐,因耶稣以一家之主的身分与十二门徒共同庆祝,而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因为通常只有家人们才会在一起庆祝逾越节。

在最后的晚餐上,耶稣按照习俗拿起饼和杯来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是我的血。」祂说「这是我用血所立的新约,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按照原文的上下文,一个犹太人手拿饼杯,吃手中的饼,喝杯中的酒,没有人会误会祂的意思,认为祂是在说祂所吃的饼、喝的酒会超自然地变化成为祂的肉体,正如后来有些教会所争论的那样。

这其实只是一种生动表达耶稣受死之意义的方法,正如耶稣一直以来(从服事开始直至上十字架)用比喻(具有象征意义的、预言性做法)表达其意义一样。 祂用形象生动的方式指出祂的受死在救赎或赎罪上的意义以及替代的本质,祂为罪付了赎价,即祂为全人类的罪,为那些会来到祂面前、信靠祂的人的罪付了赎价。

有鉴于此,教会从此以后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举行擘饼仪式、圣餐礼、主餐礼,虽然名称各异,但形式不外乎是吃饼喝杯,以纪念基督为我们受死,指出有一天祂还要再来,以及祂再来时所要举行的弥赛亚婚宴。即使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上曾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

B. 告别之言

晚餐后,耶稣预言彼得将不认祂,并暗示犹大将背叛祂,尽管所有的门徒都未能明白祂所暗示的话。约翰福音记录了大量其他福音书中没有的教导,这些教导通常被认为是耶稣的临别赠言。约翰在约翰福音13章记载了一个很特别的片段,在这个片段中,耶稣腰里围着毛巾,为门徒们洗脚,借此教导他们如何做一个仆人式的领袖。

接下来,从14至17章,祂教导门徒祂必须离开,但应许说祂必要再来,并郑重地保证祂将会差派那位被称为保惠师、安慰者、劝勉者、鼓励者的圣灵来,使门徒有能力继续在地上服事。虽然这样的服事必会给他们带来敌对与患难,但祂应许在祂里面他们已经胜过了世界。在约翰福音的引言部分,我们注意到这些章节还包含了一些非常清晰的教导,当耶稣谈到祂与父及圣灵本为一的时候,这些教训仿佛播下的种子,为日后形成教会完美的三一神理论奠定了基础。

在17章被称为耶稣大祭司的祷告中(也许这个祷告才更配称为主祷文,因为主自己实在是在那里祷告),我们不仅看到祂与父本为一,祂已完成了父差祂完成的所有工作,而且看到祂为门徒,特别是那些通过自身的见证证明自己是祂门徒的人祷告,按照推理,这些人应包括历世历代生活在各地的所有的基督徒。祂为这些人祷告的核心就是合一。在我们所生活的时代,基督徒中间出现了成百上千(若不是成千上万)个宗派,这些宗派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耻辱,是对基督徒所领受合一呼召的莫大讽刺。

毫无疑问,在教会历史的关键时期,当教会的教导偏离了新约圣经的根基时,改革、分裂以及重新开始成为必须。但是,这样的关键期在整个教会历史中本不应超过几次。

有趣的是,在约翰福音17章,耶稣对合一的呼召以及祂为门徒祷告合一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传福音,好让世人可以看见这些人是在基督里,祂也在他们里面。教会的合一可以在各个文化和时代中产生强有力的福音果效,今天的基督徒如果合一的话,可以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在马可楼结束了这些最后的教导及祷告后,耶稣便起身去了客西马尼园。

C. 客西马尼园

一路上祂继续教导门徒,到达橄榄山时,祂呼召彼得、雅各和约翰三人紧紧跟着祂一起去祷告。然后,祂把他们留在一个地方,自己则走到前面稍远的地方开始了圣经记载中最惊人、也是最不可思议的一段祷告,这段祷告从一方面来看,反映出耶稣完全的人性。

祂并不想经受十字架的痛苦,这样的想法与其他普通人一样。「如果可以,请叫这杯离开我」。 与此同时,祂也认识到祂要完全依靠父,完全顺服父的旨意。 如果这就是父的旨意,祂准备好经受这痛苦。这与不远之处甚至无法清醒祷告的门徒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D. 背叛与逮捕

最后的时刻到了。在客西马尼园,已经离开门徒的犹大正领着一群混杂着犹太圣殿护卫兵和罗马兵丁的队伍前来园中抓人。他以亲吻耶稣作为暗中的标记,以显明这一小群人中的首领是谁。耶稣,完全没有进行抵抗,反而斥责试图抽出刀来进行抵抗的彼得,并医好了那位被彼得削掉耳朵的仆人。

定意不抵抗的耶稣被抓去进行审问。与此同时,门徒四散而逃,他们刚刚还在吹嘘如有必要会誓死跟随耶稣,这与耶稣值得效法的回应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这时已是周四的夜间,审讯持续了一整夜直到周五早晨。

III. 周四——周五

一群人迅速地聚集起来,动作迅速地连夜对耶稣进行了审讯。我们在约翰福音中得知,祂先被带到前任大祭司亚那的家中,他的几个儿子轮换做大祭司,其中就有当时任大祭司的该亚法。罗马人曾扶持并废黜了好几个大祭司。根据犹太律法的规定,一个人一旦成为大祭司,就终身为大祭司。因此,这场在亚那面前进行的审讯或简短的听证会,是符合犹太人规矩的可理解的做法,因为在犹太人眼中,按照律法来说,亚那仍然是大祭司。

A. 在该亚法面前受审

四福音书都各自提供了不同程度的细节,讲到耶稣如何在罗马人眼中合法的大祭司该亚法面前受审的经过。然而,马太和马可在这事上的叙述似乎与路加的叙述存在着很大的出入。按照马太和马可的记录,这次审讯是发生在夜间,而路加则明确地称审讯是发生在黎明时分。按照犹太律法,任何通过夜间审讯以裁定一个人是否犯法的做法都是不合法的,因此,很有可能的情况的是,夜间的审讯重复了好几次,其中一些确实发生在凌晨,路加则选择了记录这些审讯。

事实上,马可福音15章1-2节以及马太福音中相关的内容都表明,马太和马可也知道耶稣曾在黎明时分被带到犹太领袖面前进行过简短的询问,然后耶稣就被带离,送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那里。

这些询问透露出什么信息?彼得甚至一连三次在几名卑微的女仆前不认耶稣,而耶稣则与他形成了鲜明对比,在那些有能力将祂钉上十字架的人面前沉着应对。

经过几轮假见证之后,这些做假见证的人彼此的见证也无法对耶稣提出指控,最后便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吗?」马可福音14章62节记录了耶稣对此问题的简单回答「我是」。马太和路加的表述则委婉一些「你们说的是」。

B. 人子

这大概并不能算为否认,而是对耶稣所说亚兰话直接的翻译。这无疑是一个含蓄的肯定,但还算不上是绝对的肯定,因为所有福音书作者,就是对观福音书(也称符类福音或同观福音)的作者在记录这事时,都记载着耶稣继续对祂所说的话进行了肯定或澄清或解释,祂说「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在耶稣生活的那个时代,你会看见许多种对弥赛亚的不同期待。对一些人来说,特别是昆兰人,即使是神子这个称谓,也不会令人与弥赛亚联系到一处。无论是该亚法口里所说的,还是人们按照约定俗成的理解,这类的称谓不见得会让人联想到为世人赎罪的超自然的神。

耶稣继续含蓄地谈到但以理7章,特别是13-14节关于天上人子的服事的教导。人子按照预言有权能可以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站在神自己的宝座前,得着权柄可以统管世上各族各方的人。

耶稣出人意料地将自己称为人子,在整个服事过程中祂都含蓄地使用了这个称谓,而这个称谓令一些犹太人听起来比基督、弥赛亚或神儿子的称谓还高。我们也许必须要来修正我们头脑中一般基督徒的观念,我们常将人子耶稣的人性与神子耶稣的神性混为一谈。

尽管新约圣经中出现过一些暗示,但耶稣人子的这个称谓确实比犹太教最初的理解要高——这个称谓明确指明耶稣就是神自己,而不仅仅是神的儿子。耶稣在这里所说的话显然引发了犹太公会一连串的反应。当耶稣称自己为人子,坐在权能者右边,有一天要驾云降临的时候,大祭司便撕裂了外袍,全公会的人也都同意指控耶稣犯了亵渎神的罪。

C. 受审的问题

在关于耶稣受审的事上,被指有许多所谓与史实不符的地方:耶稣并未获准找一名我们今天称之为辩护律师的人;夜间有太多事发生;证人证词并未按照适当的程序进行(甚至福音书作者称传来作见证的都是假证人)等等。针对福音书的记录是否可靠的答复至少可分为两个方面。首先,主后200年左右写入米示拿(Mishnah)的一些较晚写成的律法条文,主后70年前很可能尚未生效。再有就是圣殿被毁和作为犹太主要思想流派的法利赛教派的出现。

然而,同样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绝望的人可能会选择违反律法或选择创造合法的外衣,甚至在绝望或特殊情况下忽略各种细节。司提反被乱石打死显然就属于这种情况。约翰福音清楚地指出犹太人无权置任何人于死地,向他们施行死刑。然而,使徒行传7章记录的这件事,看似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场暴乱,其中的某些因素在这场耶稣的受审中也可看到。

然而,所有的细节都制定了出来,犹太公会达成了耶稣有罪的裁决。清晨,当彼拉多开始听取带到他面前的案子时,他们将耶稣押送到罗马巡抚那里,请求钉祂十字架。

IV. 周五

A.彼拉多面前的耶稣

起初,彼拉多查不出耶稣的罪来,试图将祂放了。最终,人群呼喊释放巴拉巴。这位巴拉巴不仅是一名盗贼,而且可能还是一名奋锐党人或恐怖主义者。按照逾越节释放一名犯人的规矩,彼拉多希望他可以照此例把耶稣放了。但犹太领袖耸动群众要求释放巴拉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巴拉巴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父亲的儿子」。而耶稣这位天父真正的儿子,则不幸地被另一个人所取代而没有得到释放。

彼拉多将耶稣送到恰巧因逾越节的缘故停在城中的希律那里,试图以这种方式不再插手这个案子。 这人就是大希律的儿子希律安提帕,那时正统管加利利人耶稣所生活的加利利地区。这就是我们读到的路加福音的记载,但希律也不想成为那个做出最终裁决的人,就把这个案子再推回给彼拉多。彼拉多最终屈服于群众的压力,将耶稣钉了十字架。

B. 十架受死

耶稣的死可能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描绘出来的最痛苦、最羞耻的折磨与酷刑之一。被钉十字架通常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通常需要两到三天的时间。被钉上十字架的人最终并非因失血过多,而是因无力抬头呼吸窒息而死。作为一个被钉上十字架的犯人,耶稣死得异乎寻常地迅速。也许是因为祂身上的鞭伤,彼拉多曾命令手下的罗马兵丁用鞭子抽打耶稣,盼望用这样的方式讨好犹太人的领袖。

也许耶稣的死有着更为超自然或甘心情愿的因素,因为就在耶稣临死前,祂还有体力大声地呼叫。 也许福音书的作者想让我们明白,即使在耶稣最痛苦的时刻,祂还是有意识地甘心将自己的生命摆上。

C. 十架七言

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话是极其深刻的。众所周知,这些话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最后七句话。这些话并不是一个又一个的单字,而是七句话,四卷福音书的四位作者均在不同的地方对这些话作了记录。这七句话的顺序及其意义如下:

1. 根据记录,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第一句话表明,即使身处那种极为痛苦的状态,祂仍愿意饶恕那些控告、折磨并仇视祂的人,因此喊出「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章34节)前面我们讲到耶稣在登山宝训呼召人跟随祂的时候,曾教导门徒要爱仇敌,接下来祂便在这种极其艰难痛苦的状况下,亲身展现出这个教训的实际。

2. 耶稣所说的第二句话是对钉在祂两边其中一个盗贼或罪犯 (最好翻为「造反者」或「反叛者」) 说的。那人曾呼求耶稣得国的时候记念他。耶稣回答他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今天你就要和我同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章43节)他们两人一死,就能在永恒的福乐中享受天父的同在了。

3. 耶稣的第三句话是对祂的母亲及心爱的门徒使徒约翰说的。祂说「妇人,看你的儿子。儿子,看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章26-27节)——祂用对家人说话的口气对这两人说话。即使身处十字架,祂也没有忘记最亲近祂的那些人。许多人相信耶稣的养父约瑟那时可能已经去世了,所以祂才呼召祂所爱的门徒约翰照顾祂的母亲马利亚。

4. 耶稣所说的第四句话是「父啊,父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可福音15章34节) 虽然神学家们一直在争论承担世人之罪的含义是什么,但有一件事是清楚的:耶稣这时清晰地感受到与天父的分离。祂一直以来所享受的与天父的合一亲密的关系这时中断了。

5. 耶稣喊出的第五句话是「我渴了。」(约翰福音19章28节)但祂拒绝喝任何可以帮助祂止痛的或有害的东西,任何可以缓解祂的痛苦或加速祂死亡的东西。祂只是说「我渴了。」祂这句话不仅说出祂人性里的痛苦,更说出祂意识到与天父隔绝后灵里的痛苦。

6. 耶稣所说的第六句话是「成了。」(约翰福音19章30节——这显然是指祂生命的完结,但也让我们看到人类整个救赎计划的完成。

7. 最后,耶稣喊出了众所周知如同孩子一般的犹太祷文,用孩子般的信心全心仰望祂已感受不到其同在的父「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手中。」(路加福音23章46节)

V. 周日

A. 复活

如果这就是故事的结束,这将是人类殉道者中死得最惨烈的一位。然而,四福音书的作者们全都强调事实并非如此。耶稣死后,祂的尸体躺卧在坟墓中经过了周五余下的时间、周六及周日清晨,然后祂就复活了。神使祂从死里复活。许多人因为福音书这样的记载而绊跌。对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来说,这样神奇的故事完全无法令人信服。但选择拒绝相信这样的故事其实需要更大的信心。

B. 其他说法

有些人争辩说耶稣根本没死。祂只是晕了过去,后来在坟墓中活了过来,想办法把挡在坟墓前的巨石滚开,并说服门徒祂健康得很。另有些人称有人偷了耶稣的尸体。但是这样的说法为什么当时不讲?如果是门徒偷了耶稣的尸体,为什么后来他们竟然甘愿为了自己的谎言殉道。还有些人称妇女们去的墓地不对,那事后应该清楚地指出哪块墓地是对的才对。还有人辩称这是集体幻觉,但那些将自己关在大门紧闭的房内,内心备感挫折,心里充满惧怕的门徒,与那些满怀希望看见了复活的主的人并不是同一批人。

大多数学者无法接受耶稣身体真实复活的事,只将之简单地归结为后期加入基督教信仰的神话故事。然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章讲到他刚信主时即被告知,在距离耶稣受死不过两年的时间内,就有五百多人见证过耶稣复活的真实性,而当保罗刚信主时,这五百人中的大多数人仍旧活着。虽然这事听起来太超乎寻常,但复活的证据却强而有力,甚至远比历史上大多数既普通又寻常的事件更强有力。

C. 对信徒的意义

如果我们愿意接受超自然的事,就必须承认这真是一件神奇事件。我们也必须谈谈这事的意义。 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所教导的,我们死后是否有生命直接取决于耶稣的复活。祂的复活,对于所有其他信徒,也就是人类历史上所有神的百姓来说可谓初熟的果子(参哥林多前书15章14节)。此外,基督复活的身体也将是我们复活时的身体——以基督同样的身体继续生活,同时对我们现在的身体做个了结。

耶稣复活后以各种形象出现在人前,这表明祂不再受制于人身体的局限。祂能穿过关锁的房门;祂能出现并消失,与此同时祂清楚地表明祂的身体是真实并非虚幻的。人可以触摸这个身体、感受到这个身体的存在,这个身体还能吃食物。这是一个彻底得赎的、荣耀的、完全的身体,根据哥林多前书15章下半部分(12-58节)的教导,这就是将来所有信徒复活后的身体。 虽然耶稣在祂一生最后服事的高潮阶段有许多事是我们不理解的,但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没有复活,祂的死就不可能有赎罪的功效。没有死,复活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如此确凿、真实的人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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