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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导论:耶稣加利利其余事工的附加材料

在上一堂课,我们回顾了耶稣在加利利事奉中所横跨的那段时间(先前根据马可福音进行探究),为的是要了解马太福音所描述的耶稣,祂在加利利时期的其他资料,特别是关于教导的内容。在这一堂课,我们也要对路加和约翰福音作出相同的处理。由于资料实在太过丰富,所以在这个简要的探究中,我们不会讲解各个经文段落,而是会尽力作一个整体的观察,再接续提出一些释经重点。

II.路加福音的附加教导

A. 耶稣的旅程:从加利利到十字架

唯有路加在他的福音书有一个中心部分,范围从路加福音9章51节开始,大约直到18章34节以及接下来的经文,描述到耶稣显然正走在一段旅程中。祂在事工的高峰期离开加利利,也就是祂最后一次离开,而祂接着要前往耶路撒冷,面对等待祂的命运。

然而,当我们在路加福音的这个部分查找与地理位置相关的经文,会发现这样的内容不仅很少,还相距很远。而这样的发现,也排除了耶稣直接从加利利移动到耶路撒冷的可能性。在路加福音9章51至56节,耶稣经过撒玛利亚时被当地人拒绝,然后祂又去了另一个地方。许多学者认为祂穿过约旦,来到比利亚河(Perea)东边的省份。因此,一些学者把路加福音的这一个中心部分,称作"耶稣的比利亚事工"(Jesus’ Perean ministry)。不过,由于这个地名从未出现在福音书中,所以我们无法确定它的地理位置。

在路加福音10章38至42节,耶稣与马大、马利亚在一起。我们从约翰福音知道,她们住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伯大尼。耶稣的旅程看似将要完成,然而在路加福音17章11节,我们发现祂又回到了加利利和撒玛利亚的边界。因此,或许路加并没有要试图将耶稣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这段路,描绘成单一、连续、按照时间顺序记载的直线旅程;相反地,他把它们组合在一起,也就是将耶稣最后一次离开加利利、行经不同地区的记载内容,整理成祂在这个具有决定性、达致高峰的阶段所带出的独特教导。在许多的例子中,我们不知道耶稣在某个特定时间到底去了哪里,不过祂总是身处于十字架的阴影之下。

B. 耶稣比喻的另一个视角

有趣的是,在路加福音的中心部分,路加将耶稣呈现为一位讲述比喻的教师的独特关注,尤其显得更加突出。虽然我们在探究马可福音第4章的时候,已经对比喻作了简要的评论,不过我们在此会更加详述这个主题。如果我们留意耶稣为了阐述上帝国度的真理,所讲述的故事情节结构,就会发现当中很少超过三个主要人物或群体,而且在大多数的情况之下,这三个人物都会形成三角关系。意思是说,故事中有一个特别的人物代表上帝──主人、父亲或国王;

其他的人物或群体会扮演次要的角色,并且通常与彼此产生对比──其中一个是值得效法的好榜样,另一个是邪恶并要加以避免的坏榜样。在许多例子中,英雄──就是我们想要效法的榜样,竟然都令我们大感惊奇,因为他们与我们或许期待的形象大相径庭。

我们可以用浪子回头,意即耶稣所讲的最长的比喻,来清楚解释这一点。父亲显然代表满有慈爱的上帝;浪子则代表任意妄为、想要尽可能远离上帝的人,却在回头时被祂甚至可说是慷慨地迎接;而那一位硬着心肠的哥哥,就像是耶稣在路加福音15章1节,和之后经文所描述的一些法利赛人和文士一样,因为他们对耶稣接纳税吏和"罪人"而心怀不满。

我们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可以看到这一点,尽管这个比喻的核心人物并非某个具有权威的人,而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不过,他却能做一件事;认出谁帮助了他──不是象征神职人员、本该帮助他的祭司和利未人,而是他们所厌恶的撒玛利亚人。

然而,并非所有的比喻都一致使用这种叙述模式。一些比喻会出现三个人物,不过每一个人物都没有前一个来得重要,像是路加福音中不义管家的比喻,或是在马太福音中国王赦免仆人大笔债务的比喻。几个长度较为简短的比喻则会基于它们的主要人物,而只提出一个或两个要点。但是,我们在解释耶稣的比喻的时候,要把这几个相对较少、并且重复出现的结构记在脑海中。

比喻中总会有一个核心主题,会借由有限的、相对小的几个次要重点来说明,而次要重点是根据主要人物而来的。我们读比喻的时候,必须留意不能把经文段落中的所有细节寓意化,或赋予它们象征意义;尽管遗憾的是,这样的事时常在教会历史上发生。经过这些简要概述之后,我们现在要转到路加福音9章51节至18章34节所记载的某些教导和事件,并且专注讨论一些重点。

C. 基督呼召的迫切性

在路加福音9章59至62节,耶稣提到了两个著名的命令: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不要问候人们或向家里的人道别。虽然这两个命令听起来极其苛刻,却也意味古代世界的丧葬仪式,甚至是问候和道别的程序都十分复杂。如此看来,在现代处境中,这样的命令并非像听起来的那样苛刻。不过,无论如何它们都以戏剧化的方式,说明了基督呼召的迫切性。正如一位解经家所说的一样,跟随耶稣不是一项附加的任务,好像做第二份工作一样,而是付出所有。这样严肃的一份委身,驱使门徒重新调配他们的职责。

在路加福音10章1至24节这一段著名的记载中,耶稣差遣了70个门徒,或像某些抄本所记载的72个门徒。这些门徒与耶稣在事工早期所差遣的十二门徒,出现在相同的时期,不过如今这段记载可能更明显涉及、或预表了向外邦人的宣教行动。70这个数字,在不同的抄本中也作70或72,会让人联想到在摩西的律法中,这些数字指的是包括外邦人在内的全球国家总数。

我们根据这个背景出发,也在路加福音10章18至20节读到门徒的事工,尤其是赶鬼的事工应验了耶稣所说的话──祂看见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坠落。虽然在整个教会时期,撒但的活动仍然倡狂,但是因为基督的到来,它必然将要失败,而基督的再来只是纯粹的收尾。我们或许能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广受使用的概念来解释:D日(译注:作战或行动发起的那一天)发生于基督的第一次到来,而V日或胜利之日,则将发生于基督的再来。而且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最终的胜利已经成就了。

D. 违反文化原则

接着,路加福音10章25至37节将我们带回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让我再说一次,我们需要记得,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之间是相互敌对的历史背景。不管这段经文的教导是什么──是展现怜悯的好榜样,还是宗教专业人士必须表现出和他人一样程度的爱──它的精彩之处在于最具戏剧化的反文化效果:犹太人所厌恶的敌人,竟然成为故事中的英雄。除非我们将这段经文的脉络,置放在今天能将我们所憎恨的某个敌人视为英雄的处境中,或许像是在种族主义或部落主义之下,否则我们将失去一大半耶稣最初在教导中所带来的冲击。

路加福音10章38至42节是耶稣与马大、马利亚的故事,我们在路加福音的导论中已经简要提过这段经文。不过,我们必须再度强调,在这段记载中耶稣不仅违反了妇女大多只能从事家务的文化规范,祂还称赞了马利亚反文化的举动,因为她表现得像是自认有资格成为学习者、一位待在拉比耶稣脚前的门徒。

E. 解经争议

路加福音11章29至32节涉及另一个有趣的解经争议──耶稣拒绝为怀疑祂的人施行神迹。根据对观福音,耶稣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之后,耶稣预言自己如同约拿(马太福音12章38至40节,平行经文)在鱼腹中三日三夜,人子也要在地里头三日三夜。

因此,一些学者按着字面意思计算,并且这样假定:因为复活发生在星期日,若按照三个完整的日夜来算的话,耶稣应该是在星期三被钉在十字架上。尽管只要我们查考受难叙述,就能找到一些时序上的原因来拒绝这种看法,不过这里的语言可以被解释为闪族的惯用语:即使这对现代人来说非常奇怪,可是在犹太人的语言及文化中,一天一夜可以指24小时中的任何一段时间。因此,星期五晚上和星期日早上的任一部分,加上星期六整天,在古代闪族人的观念中可被看为三天三夜。

F. 财富

在路加福音12章13至21节(就像它的类似比喻,路加福音16章19至31节),无知财主的比喻、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再次指出财富可能具有毁灭的作用:在无知财主的例子中,财富使人忽略上帝;或是在财主与拉撒路的例子中,财富使人永不悔改。尽管如此,有趣的是我们要如何分辨,那些忽略上帝或永不悔改的人是谁。虽然这样的人很清楚在他的周围、或在他的门前,有人有亟待解决的物质需求;而他虽拥有极大的、可以施予援手的财富,却不愿意动一只手指头来帮助。一旦我们看到当代基督徒为事工奉献不足的一些统计资料(在地方教会的奉献记录中,未曾奉献一分钱的会友比例),就会想要知道在我们的时代,暗中有多少人压根不是门徒,却假扮成基督徒的样子。

G. 末世

路加福音12章35至48节包括几个耶稣所说的比喻,主题是祂对于末世的看法。而显然路加想要把这三个比喻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十分有趣的组合。在第35至38节忠仆的比喻中,主人的出现时间比预期的来得晚。在第39至40节屋主和窃贼的比喻中,祂的到来是完全让人意想不到的。而在第41节和之后的经文,也就是在忠心与不忠心管家的比喻中,祂比预期的时间来得更快。当我们将这三个比喻放在一起来看,会发现关于基督的再来,它们给了我们所有的可能性:比预期时间晚、比预期时间早,或是完全意想不到的时刻。这样说来,我们当中有谁敢继续宣称,说知道耶稣何时再来呢?不幸的是,总是有一些基督徒会这样做。

H. 颠倒的国度翻转

路加福音13章10节至14章24节,提到了关乎颠倒的国度系列信息。在这个部分,所有的经文都在处理对上帝国度的本质,以及其中成员的错误期待。同时,它也是一个严肃的提醒,让我们想到耶稣时常宣告:虽然每个人都会认为,当时的宗教领袖必定会与上帝拥有正确的关系,可是他们却被排拒在上帝的国度之外;而那些被群体所排斥和抛弃的人,却被耶稣宣告是属于上帝的国度中。对于这个观念,我不晓得今天我们是否也会常常犯下同样的错误。

I. 作门徒的代价

路加福音14章25至35节是一些短小段落的组合,谈到了计算代价的主题,并且提醒我们,成为门徒来跟随耶稣是一项需要付上代价的举动。路加福音14章26节或许是最严格的一句经文,它叫我们恨父亲和母亲──倘若我们不这么做,甚至不能成为门徒。马太福音10章37节的平行经文,向我们解释了闪族人的习惯用语:耶稣其实在表达的是,我们对上帝的爱,必须超过对任何朋友和家人的爱。不过,这也是一个严肃的提醒,当我们将这个教导与耶稣早期的教导(祂在属灵上的跟随者就是祂真正的家人,而不是祂血缘关系上的兄弟姐妹和母亲)放在一起来看,必须要问自己:我们是否时常将这项真理反过来,也就是在思维和优先次序上,把家人置于基督徒的兄弟姐妹之上呢?

J. 更多的比喻

路加福音第15章向我们介绍了著名的失羊、失钱,以及我们所说的失子的比喻──虽然这段经文经常被称作浪子的比喻,而我们已经对这个比喻提出了一些评论。在路加福音16章1至13节,不义管家的比喻并不是在称赞那位管家的不义,而是在称赞他的精明,并且指出基督徒经常太过天真,以致无法透过健康和正面的方式展现精明,而这是一件令人感到遗憾的事。

K. 国度的降临

路加福音第17章包括了上帝国度降临的重要教导,它平衡了国度也"在我们中间"(路加福音17章21节)的事实──这个翻译比"在我们心里"更好。耶稣的重点是,借着祂的事工,上帝的国度就在与祂对话的犹太领袖中间,而不在他们里面,因为他们是反对祂的。另外,路加福音17章22至25节继续对我们指出,尚未实现的国度将来的各个层面。

III. 约翰福音的附加教导

当我们快速探究完路加福音中心部分的一些重点,就要来开始本堂课的第二部分──目前为止尚未探讨到的约翰福音。尤其是约翰福音第5至11章,其中内容与对观福音相同的资料非常少,虽然约翰所描述的是与马太、马可、路加相同时期的内容,就是所称为耶稣的"加利利事工"。

约翰福音第6章和其他的平行经文一样,都记载了喂饱五千人、耶稣行走在水面上的神迹。但是,除了这两个故事之外,约翰大部分描述的内容,涉及了耶稣前往耶路撒冷的所有场合。如果我们只有阅读对观福音,或许永远不会猜到基督的事工延续了好几个月,当然也就没有理由想像它会超过一年。

但是,约翰在福音书的第2、5章提到了逾越节,并在第6章再度提到,这些内容暗示我们,耶稣在以色列的公开服事长达3年,或是再久一些。

无论什么原因,约翰并不想要重复对观福音已经告诉我们有关基督生平的资讯。相反地,他只想强调马太、马可、路加没有谈到的故事层面:耶稣前往耶路撒冷,就像是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必须如此面对不同的节期庆典。

在每一个故事中,耶稣都使自己陷入纠纷,或是被别人拉进和犹太领袖的纠纷当中。在每一个故事中,当耶稣宣告自己的身分,犹太领袖都认为祂太过自以为是,甚至是在亵渎上帝。在每一个故事中,约翰以他的福音书前半部分一贯的写作模式,将耶稣的长篇讲道和许多的神迹穿插在一起。在这些章节中出现了好几次耶稣著名的"我是"讲论:我是生命的粮、活水等等,让许多读者更加清楚耶稣的身分,而不是像在对观福音中,祂只对此作出隐晦的暗示。

A. 安息日的医治

在约翰福音第5至11章,第一个不同寻常的事件出现在第5章:耶稣医治了一位瘫子。这个故事有几段平行经文,好比在马可福音第2章也记载了一个瘫子得医治,但是这次医治引发的重大争议,并非如同耶稣在对观福音所声称祂能赦免罪,而是祂在安息日治病。对于犹太领袖而言,耶稣显然违反了律法。所以,耶稣为着祂在安息日有权力施行医治进行辩护,宣称祂的天父即使在安息日也做事,所以祂当然也可同样做事──在犹太人的观念里,耶稣这样说显然是在表明自己与上帝同等一般(尤其参照约翰福音5章17至18节)。

不过,讲论的主要部分接续发生在约翰福音第19至47节,其重点在于子对父的倚靠关系──除非子看见父所做的、并且明白父的旨意,否则子绝对不会做什么。基督的人性、祂与父神的倚靠关系,以及祂的神性,都应该同样强调,好能平衡对祂的认识。请各位回想一下,我们在约翰福音的导论谈到,约翰最初要回应的可能是诺斯底主义。虽然诺斯底主义相信耶稣是完全的神,不过它对耶稣的人性却感到十分困惑,因为它认为物质世界本是邪恶的。

B. 活水

约翰福音第5至11章另一个特别的部分,出现在第7至8章犹太人的住棚节。在约翰福音7章1至52节的对话中,耶稣宣称祂是活水,这个内容与住棚节期间的仪式非常一致。在节期最后一天的取水仪式,祭司会到西罗亚池子用金水罐取水到圣殿,并且伴随着号角的声响,宣告以赛亚书12章3节:"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当耶稣在这个仪式中站起来宣告:"我是活水",会使人多么印象深刻啊!

在大多数的现代译本,行淫妇人的故事出现在约翰福音7章53节至8章11节。在之前探讨经文鉴别学的课程,我们已经解释过:这段经文几乎可以确定不存在于约翰所写的原稿中,即使这个故事听起来具有真实性,而且耶稣或许也确实做过这样的事。因此,我们研究约翰福音的原文时,应该安静地跳过这一段经文;而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同时也会发现一个不明显的关系,主要就是约翰福音8章12节是接着7章52节的结尾,继续记载耶路撒冷的住棚节,以及耶稣在那里所作的宣告。

C. 世上的光

我们的讨论主题要从活水转到世上的光,而这个主题对于住棚节的仪式也是很合理的,因为在最后一天,也就是在进行完住棚节7天常规仪式的隔天,祭司会刻意不点亮圣殿中的金灯台,进行一场在黑暗中的聚会。在这样的情境下,耶稣站起来宣告祂就是世上的光。这样的宣告转接到约翰福音第9章。耶稣以医治了一位生来瞎眼的人,再次表明祂就是世上的光,以致自然形成了一个对比:真正的瞎眼与属灵的瞎眼。

不过,在此之前,约翰福音第8章的剩余部分,或许包含了耶稣与听众中的许多犹太成员之间,目前为止最尖锐和最详细的辩论。在辩论的高峰,耶稣引用出埃及记3章14节一个属于上帝的名字──"我是"(译注:和合本为"自有的"英文为 “I am” ,希腊文为ego eimi)──向他们作出目前祂最伟大、最令人惊奇、最崇高的宣告,来展现祂的神性。先前耶稣行走在水面上时,已经向人暗示了祂的神性,如今祂更清楚地指出自己的神性。现代英文译本如此翻译约翰福音8章58节:"没有亚伯拉罕之先,我是。"(译注: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Before Abraham was, I am.”)这不是英文翻译的语法出现问题,因为它是在暗指上帝的名字。而犹太人愤怒的反应,表明他们理解耶稣所指的是什么。

D. 医治的神迹

那么,我们接下来要进入约翰福音第9章。这一章唯独记载了一项神迹──医治生来瞎眼的人──但是到了最后,故事的焦点明显转到了这项神迹所引发关乎耶稣身分的辩论。这个得着医治的人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并向犹太领袖作见证。不过,因为他们看见耶稣的行事方式不仅违反正统、甚至在安息日治病,所以还没预备好要接受这样的见证。一位解经家从耶稣作为审判官的角度这样写道:祂在世上的存在和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审判,迫使人们表明要跟随或反对祂。

当我们留意约翰福音第5章和第9章在安息日行医治的两个神迹,看看他们彼此之间的相似和不同之处,也是挺有趣的一件事。在约翰福音第5章医治瘫子的神迹中,耶稣告诉那人不要再犯罪了,以免将来遭遇的事更加糟糕。显然他的疾病,至少是某些灵性的罪所导致的部分结果。而到了约翰福音第9章,可怜的门徒自认已经学到了这个功课,却不知道如何应用在另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身上,以致他们问耶稣:"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推测是在母腹中)?是他父母呢?"而耶稣这样回答:"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有的时候,疾病或受苦并非是犯罪直接引发的结果。

E. 好牧人、真正救主、拉撒路的复活

约翰福音第10至11章总结了约翰的附加材料:将耶稣描述为一位好牧人,与假雇工──意即当时的犹太领袖形成对比(约翰福音10章1至21节);在修殿节(约翰福音10章22至42节),耶稣将自己描述为一位真正的救主──与上帝原为一──犹太领袖无法接受这样的话,甚至要拿石头砸祂;最后是拉撒路超然的复活神迹(约翰福音11章1至57节),虽然这并非耶稣第一次使人复活,却是第一次让已经死了几天的人复活。而正如约翰所喜欢的那样,他以一段陈述、一篇讲道、一份耶稣的宣告来平衡这项神迹。这项神迹指出了耶稣的身分──祂就是复活和生命(约翰福音11章25节)。然而,何等讽刺的是,在本章的结尾,犹太大祭司该亚法除了密谋杀害拉撒路,最终还企图杀死耶稣,因为他认为他们造成了太多威胁。他们有没有想过,死亡的力量还有可能打倒早已使人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吗?显然他们还并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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