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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导论

我们终于来到了学者称之为受难叙事的一系列事件,内容记载于马可福音第14章及其后续经文中(另外几卷福音书也有一些平行经文)。我们会安静略过受难周的星期三这一天,因为四福音一概没有明确地提及这一天。

II. 濯足日(Maundy Thursday)

我们来到了星期四。在基督教文学史及圣礼中,这一天就是著名的濯足日,名称源自拉丁文mandatum──或称诫令,就是在星期四的晚上,耶稣在马可楼上吩咐门徒的诫令。

A. 最后的晚餐

最后的晚餐在四福音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不过,正如我们在先前的课程所指出的,耶稣在用餐时实际上所说的话,以及最后的晚餐是如何依循逾越节的仪式来进行,约翰并没有将这些内容记录下来。 尽管这些内容只有记录在另外三卷福音书中,约翰却为了耶稣在晚餐后教导门徒的内容,作了更加详尽的记录。

实际上,最后的晚餐所表征的就是庆祝逾越节:依循出埃及记中所颁布的十诫,记念上帝将以色列人从埃及解救出来。人们通常会与家人共享这样的晚餐,而如今耶稣以一家之主的身分与十二门徒共同庆祝,就赋予了最后的晚餐新的意义。

耶稣在用餐时按照习俗拿起饼和杯来,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祂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依照原文的语境,当一个犹太人手拿着饼以及装了酒的杯,又吃了、喝了,大概不会误会耶稣所说的话认为祂在说的是,这些食物与饮料会经过超自然的变化,成为祂肉体的一部分,如同后来一些教会发生的争论那样。

更准确地说,这段话其实生动地表达出耶稣的死亡所带来的意义──如同在耶稣日复一日地走向十字架的过程中,总是在比喻(具有象征意义的、类似预言的行动)中使用象征性的手法一样。耶稣使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方式,指出祂的死亡在救赎或赎罪上的意义:具有替代性的本质。借由死亡,祂为罪付了赎价──不仅为了全人类的罪,也为了那些将要来到祂面前、信靠祂的人的罪。

因此,教会今后总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正当地举行圣餐礼(Communion)、主餐礼(Eucharist)或是主的晚餐(the Lord’s Supper)──虽然仪式名称或有不同,但是重现吃饼喝杯的仪式内容,都是在记念基督为我们受死,并且指出祂将再来,以及那时将要举行弥赛亚的婚宴──耶稣甚至在最后的晚餐上这样说:"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

B. 临别赠言

晚餐过后,耶稣预言彼得将要否认祂,并且暗示犹大将要背叛祂。祂所作的暗示太过隐晦以致所有的门徒都未能明白。约翰福音补充了大量的附加教导,这些教导通常被认作耶稣的临别赠言。在约翰福音第13章,约翰记载了一个非常独特的片段。耶稣拿出毛巾,为门徒们洗脚,借此教导他们如何成为一个仆人式的领袖。

接下来,在约翰福音第14至17章,耶稣教导门徒祂必须离开,也应许祂必要再来,又提到祂将差派那位被称作保惠师、安慰者、劝勉者、鼓励者的圣灵,来使门徒有能力继续进行在世上的服事。虽然这项事工必然对他们带来敌对与患难,但是祂应许在祂的里面他们已经胜过了世界。先前在约翰福音的导论中,我们注意到这些章节还包含了一些非常清晰的教导,就是耶稣谈到祂与父及圣灵本为一。这些教导成为日后教会奠定全面的三位一体的教义的种子。

特别是在约翰福音第17章──在这被称作"耶稣大祭司的祷告"中(也许这个祷告才更适合被称为主祷文,因为主自己真的作了这个祷告),我们不仅看到耶稣与父本为一、祂已经完成了父差祂完成的所有工作,也看到祂为门徒,而且更惊人的是,祂也为那些将借由自身见证表明是祂的门徒的人祷告。按照推论,这些人应该包括未来生活在各地、各个世代的基督徒。就本质来说,耶稣为这些人祷告的主题是合一。如今基督教出现了数百个或数千个宗派,这个现象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耻辱,也是对基督徒所领受合一呼召的莫大讽刺。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在教会历史的关键时期,当教会的教导偏离了新约圣经的根基,就必须经历改革、分裂及重新出发,但是很难断定在整个教会历史上,不仅仅是在少数几次的关键期是这样的。

有趣的是,在约翰福音第17章,耶稣对合一的呼召及祂为门徒祷告合一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传福音的缘故,好让世人看见他们是在基督里,而祂也在他们的里面。教会的合一可以在各个文化和时空,产生强而有力的福音果效;而倘若今天的基督徒也彼此合一,所能产生的影响力想必更大。耶稣在马可楼上结束了最后的这些教导和祷告,就起身前往了客西马尼园。

C. 客西马尼园

耶稣在前往的路上继续教导门徒,直到抵达橄榄山坡上。祂呼召彼得、雅各和约翰这三位核心的门徒紧紧跟在祂的身旁,和祂一起去祷告。之后,耶稣把他们留在一个地方,自己走到前面稍远的地方,作出了圣经所记载最惊人、最不可思议的一段祷告,而这段祷告从一方面来看,展现了耶稣完全的人性。

在祷告中,耶稣提到自己并不想要经历十字架的痛苦。换作是其他的普通人,想法也是一样的。"我父啊,倘若可行",耶稣这样祷告:"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与此同时,耶稣也认识到祂要完全倚靠天父,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如果这就是天父的旨意,祂就预备要经受这份痛苦。而在不远之外,门徒甚至早已睡着、更不用说会开口祷告。这与当时耶稣的状态形成了强大的反差。

D. 背叛与逮捕

最后的时刻到了。犹大已经离开门徒,跟着一群混杂着犹太圣殿护卫兵和罗马兵丁的队伍,前来客西马尼园中抓人。他以亲吻耶稣作为暗号,显明在这一小群人中间的首领是谁。而耶稣完全没有抵抗,反而斥责试图抽出刀来抵抗的彼得,并且医治了被他削掉耳朵的那一个仆人。

耶稣定意选择不抵抗,就这样被遭到逮捕及审问。此时,门徒四散逃跑。这些不久以前还在吹嘘即便是死也要跟随耶稣的人,与耶稣自己堪称典范的回应形成了极大的对比。现在,时间到了星期四的夜半,后续发生的事件经过了一整夜,直到星期五的早晨。

III. 星期四-星期五

好几场的审讯或听证会陆续迅速展开,以便可以连夜审问耶稣。我们从约翰福音晓得,祂先被带到前任大祭司亚那的家中。亚那的几个儿子轮流作大祭司,其中一位就是当时担任大祭司的该亚法。罗马政府曾经扶持,又废黜了好几位大祭司。根据犹太律法的规定,当一个人成为了大祭司,就终生是大祭司,所以这一场在亚那面前进行的审讯或简短的听证会,十分符合犹太人的规矩。毕竟在他们的眼中,严格说来亚那仍然是大祭司。

A. 在该亚法面前受审

接下来,四福音各自提供了不同程度的细节,描述耶稣在罗马人眼中合法的大祭司该亚法面前受审的过程。然而,马太和马可对这件事的记载,似乎与路加的叙述存在着很大的出入。马太和马可将这次审讯的时间记录在夜间,路加则明确指出审讯是发生在黎明时分。不过,按照犹太律法,任何借由夜间听证来判定一个人是否犯法的做法,都是不合法的,因此很可能夜间审讯发生了好几次,其中一些也确实发生在早晨,而路加选择将那些审讯记载了下来。

事实上,当我们仔细阅读马可福音15章1至2节,以及马太福音的平行经文,就会发现马太和马可也知道,耶稣曾经在黎明时分被带到犹太领袖面前进行简短的审问,之后耶稣就被带离,送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那里。

这些审讯在进行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彼得一连三次在几名卑微的女仆面前否认耶稣。耶稣则与他的反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祂在那些有权将祂钉上十字架的人面前,作出了沉着的应对。

由于经过几轮假见证之后,那些作假见证的人却都无法对耶稣提出指控、达成一致意见,最后便向祂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根据马可福音14章62节所记载的,耶稣对此问题作出了再简单不过的回答:"我是。"马太和路加的表述则委婉一些:"你说的是"。

B. 人子

这样的回答大概并不能算是否认,而是直译耶稣所说亚兰文的内容。虽然祂的回答还算不上是绝对的肯定,却必然是不明言的肯定。因为所有的福音书作者,就是对观福音的作者在记载这件事的时候,都接着提到耶稣对祂所说的话进行了肯定、澄清或解释:"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我们在耶稣的时代看见,许多人对弥赛亚怀抱不同的期待。甚至是"人子"这个称谓,对一些人来说,尤其是昆兰人,它的意义也稍微超越了弥赛亚。然而,无论是该亚法所说的,还是人们在传统上的理解,这两个称谓的意义都无法让人联想到,有一位超自然的上帝要为世人赎罪。

而当耶稣继续谈到但以理书第7章,特别是但以理书7章13、14节,关于天上人子的服事的教导──按照预言,人子有权能来到坐在宝座上那亘古常在者的面前得着权柄来统管世上各族各方的人。

看似矛盾的是,耶稣称自己为人子──在整个事奉的过程,祂都含蓄地使用了这个称谓──而在一些犹太人的耳里,这个称谓所代表的意义比基督、弥赛亚或上帝的儿子还要崇高。或许我们必须修正心中一般基督徒的思维,意即时常将人子与耶稣的人性联想在一起,又将上帝的儿子与耶稣的神性联想在一起。

尽管在新约圣经的语境中曾经出现一些暗示,但是人子的这个称谓,对于耶稣所接触的犹太教而言确实是一个更崇高的称谓──比起上帝的儿子,这个称谓更加明确地指向耶稣的神性。而耶稣此时所说的话,似乎也显然引发犹太公会,意即犹太最高法院一连串的反应。当耶稣称自己为人子,说祂将要坐在权能者的右边,将来有一天要驾云降临的时候,大祭司便撕裂了外袍,全公会的人也一致同意,要指控祂犯了亵渎上帝的罪。

C. 有关审讯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关于耶稣受审的事据说有许多与史实不符的地方:耶稣那时并未得着允许,寻找一名今天所谓的辩护律师;夜间有太多事发生;见证人并未按照适当程序出现(福音书的作者甚至称那些被传唤来作见证的人,作的都是假见证),以及其他的事情。至于福音书的记载是否可靠,我们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首先,由于一些较晚写成的律法条文是在主后200年左右才写入《米示拿》,因此在主后70年前很可能尚未生效,况且那时圣殿尚未被毁,法利赛也尚未成为犹太教主要的思想流派。

然而,同样重要的是,我们要认识到人们在绝望之时,可能会选择违反律法或选择创建一件合法的外衣,甚至在极端或特殊情况下忽略各样细节。司提反被乱石打死,显然就属于这类情况。约翰福音清楚地指出,犹太人无权置任何人于死地,或是对他们执行死刑。不过,虽然使徒行传第7章所记录的这件事看似合法的情况下,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场暴民行动,而我们在当中的某些因素也能在审判耶稣的审讯中看到。

然而,所有细节解决下来,犹太公会达成了一个有罪的判决。隔日一早,彼拉多才刚开始听取拿到他面前的案子,耶稣就已经被人押送到他那里,请求他将祂钉上十字架。

IV. 星期五

A. 彼拉多面前的耶稣

起初,彼拉多查不出耶稣的罪来并试图释放祂。然而,最终群众呼喊释放叛乱者巴拉巴──他不仅是一名盗贼,可能还是一名奋锐党人或恐怖主义者。逾越节的惯例是要释放一名犯人,彼拉多也希望借此将耶稣放了。但是,犹太领袖却耸动群众,要求释放巴拉巴。讽刺的是,巴拉巴在希伯来文的意思是"父亲的儿子",耶稣作为天父真正的儿子,却不幸地被另一个人取代,没有得到释放。

希律因为过逾越节而停留在城中,彼拉多也尝试将耶稣送到他那里,好从这件事上脱身。这位希律是大希律的儿子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那时他正统管加利利人耶稣所生活的加利利地区。而我们从路加福音的记载看见,希律也不想成为作出最终裁决的人,就把这个案子再推回给彼拉多。彼拉多最终屈服在群众压力之下,判决耶稣钉十字架。

B. 十架受死

耶稣被钉上十字架而死,可能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设计出来最痛苦、最羞耻的折磨与酷刑之一。被钉十字架通常是漫长又持久的死亡过程,往往需要两到三天。被钉上十字架的人最终并非因为失血过多,而是因为无力抬头呼吸,以致窒息而死。然而,作为被钉上十字架的犯人,耶稣却死得异乎寻常地快,或许是因为祂身上已经有了许多鞭伤的缘故。在这以前,彼拉多曾期望讨好犹太人的领袖而命令手下的罗马兵丁用鞭子抽打耶稣。

又或许耶稣的死,背后有着更为超自然或心甘情愿的因素,因为祂在临死之前还有力气大声呼叫。或许福音书的作者想让我们明白,耶稣尽管是在感到极大痛苦的时候,都还有意识又心甘情愿地献上自己的生命。

C. 十架七言

耶稣在痛苦中所呈现出来的十架神学,意义极其深远。若要在这样简短的探究课程好好地概述这个主题,或许能将焦点放在所谓的十架七言。而实际上,这些内容并不是单一的字词,而是七句话,由四福音的作者在不同的地方所作的记载。下列是这七句话可能的顺序,以及它们各自具有的意义:

1. 根据四福音的记载,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第一句话,表明祂即便身处极其痛苦的状态,都仍愿意饶恕那些控告、折磨并仇视祂的人。因此,祂这样呼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先前我们提到,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呼召跟随祂的人要爱仇敌,接着祂便在这样极其艰难痛苦的状况下,清楚地为这项教导作出了示范。

2. 耶稣所说的第二句话,是向被钉在祂两边十字架上的其中一个盗贼或罪犯(最好译为"造反者"或"叛乱者")说的。那人呼求耶稣,当祂的国度降临的时候,要记念他。耶稣回答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当他们两人一死,就能在永恒的福乐中享受天父的同在。

3. 耶稣所说的第三句话,是向祂的母亲及心爱的门徒使徒约翰说的。祂说:"母亲,看,你的儿子!看,你的母亲!"──祂用对家人说话的语调,向他们说出了这些话。即便是在十字架上,祂也没有忘记那些与祂最亲近的人。许多学者相信,那时耶稣的养父约瑟可能已经去世了,所以祂才呼召祂所爱的门徒约翰,来照顾祂的母亲马利亚。

4. 耶稣所说的第四句话,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 虽然神学家一直都在争论,何谓承担世人之罪的所有含义。有一件事却是非常清楚的:耶稣这时明确感受到自己与天父的分离。祂一直以来所享受与天父之间合一与亲密的关系,在此刻被中断了。

5. 耶稣喊出的第5句话是"我渴了"。但是,祂拒绝喝下止痛药或是毒药的东西,还有任何可以缓解痛苦或加速死亡过程的东西。因此,当祂说"我渴了",或许不仅表明了祂在人性上感受到的痛苦,更是指出祂在灵性上所经历的痛苦──意识到自己与天父隔绝。

6. 耶稣所说的第六句话是"成了"。即使这句话显然指的是祂生命的完结,却也让我们看见整个救赎人类的计划已然完成。

7. 最后,耶稣大声呼喊。奇妙的是,祂说出了众所皆知犹太孩童会说出的祷文。祂用如同孩子一般的信心,全心仰望那位祂早已感受不到其同在的天父。"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手里"。

V. 星期日

A. 复活

倘若故事就此结束,将是一名伟人凄惨赴死的悲剧。然而,四福音的作者全都强调,事实并非如此。耶稣死后,祂的尸体躺卧在坟墓中。经过了星期五余下的时间、星期六,到了星期日的清晨,祂复活了。上帝使祂从死里复活。相比其他部分,福音书这部分记载的内容更易绊倒更多的人。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完全无法相信这样神奇的故事。然而,其他的说法似乎需要更大的信心。

B. 其他说法

有些人辩称耶稣根本没有死,祂只是昏了过去,后来在坟墓中苏醒过来,用计滚开挡在坟墓前的巨石,并且说服门徒祂的身体健康得很。另外有一些人认为,有人把耶稣的尸体偷走了。但是,为何当时没有出现这样的说法?倘若门徒真的偷走了耶稣的尸体,为什么后来他们还甘愿为了这个谎言殉道?还有些人认为妇女们去的墓地不对,若是如此,后来也应该清楚指出哪块墓地才是对的。还有人辩称这是集体幻觉,但是那些将自己关在大门紧闭的房内,内心备感挫折、充满惧怕的门徒,怎么可能又是满怀希望并自觉看见了复活的主的门徒呢?

大多数的学者无法接受耶稣身体真实复活的事,于是只将它简单归结为后来在基督教信仰的基础上加入的神话故事。然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5章讲到,他在刚信主时即被告知,在距离耶稣受死不过两年的时间内,就有超过500人见证过耶稣复活的真确性。而保罗刚信主时,这500人中的大多数人都还在世。虽然这件事听起来超乎寻常,复活的证据却如此强而有力,甚至远超越历史上大多数既普通又寻常的事件。

C. 对信徒的意义

如果我们愿意接受超自然的事,就必须承认这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件。然而,我们也必须谈谈它所具有的意义。如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5章所教导的,我们在死后是否仍能拥有生命,直接取决于耶稣的复活。对于所有其他的信徒,也就是人类历史上所有上帝的百姓来说,祂的复活是初熟的果子(参考哥林多前书15章14节)。此外,基督复活的身体,也将是我们复活时的身体──我们将以和祂同样的身体继续生活,与现今的身体既有连续性也有不连续性。

耶稣在复活之后以各种形象出现在人的面前,表明祂不再受人类身体的限制。祂能穿过上锁的房门;祂能出现并且消失,同时也表明祂的身体与人类的身体一样真实。人们可以触摸和感受祂的身体,而且祂还能把食物吃进肚子。这样的身体是彻底得赎、荣耀且完全的,──如同哥林多前书第15章下半部分(12至58节)的教导──这就是将来所有信徒在复活之后所拥有的身体。所以,即便我们无法理解,耶稣在祂生命最终服事的高潮阶段当中发生的许多事情,却必须承认复活是唯一最重要的元素。没有复活,祂的死亡就不能带来救赎的功效。没有死亡,祂的复活也就不能成为一个如此确凿、真实的人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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