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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六课我们继续学习使徒行传。在第五课中,我们知道1章8节是全书的一个概要。耶稣对祂的跟随者的使命是。“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作我的见证。” 在第五课我们也简单的谈论了这两个行动,在这一课我们要讨论第三个行动,“你们要在地极做我的见证。”路加在使徒行传的13-28章讲述了这个部分。

13-28章的主要人物是使徒保罗。路加在9和11章介绍过他。但是在13-28章,路加将注意力全部转移到保罗和他在外邦人中的工作。

一。保罗其人

I。关于保罗生平的关键性经文

在我们谈论保罗的事工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他这个人。这个在使徒行传13-28章中,成为路加特别关注焦点的男人是谁呢?以下几处经文提供了关于保罗生平的信息。

使徒行传第9章描述了保罗归向基督的神奇经历以及神对他参与事工的呼召。在使徒行传的21和22章,路加让保罗自己来讲述了这一段故事。然后,在加拉太书1章,保罗加了一些关于他的生活和事工的重要细节。在腓立比书3章,保罗让我们了解他生命中那种极为热情地服侍耶稣的缘由。当我们把这几处经文拼在一起时,我们发现了一些可以帮助我们更了解他的一生、他的事工和他所写的书信的事实。

II。保罗生平的重要讯息

1。保罗的儿童时代。保罗是谁?他出生在一个叫做大数的外邦人城市、一个犹太人的家庭。虽然他是虔诚的犹太人,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他是希腊化的犹太人,也就是说,他是在希腊的文化环境中成长的犹太人。他是宗教上的犹太人,但却是在希腊文化中浸染长大的。

2。保罗的教育。12岁之前他都生活在大数,而且跟从迦玛列学习犹太律法。迦玛列当时是犹太人中的宗教老师,德高望重。对于保罗来说能做迦玛列的学生是很荣幸的一件事。显然保罗是十分有天分的孩子,也表现出学习希伯来圣经的极大热情。得到在耶路撒冷圣殿受教于像迦玛列这样的权威的特权,是上帝对保罗日后事工的一个重大预备。

III。保罗的血统

1。保罗,一位虔诚的犹太人,在腓立比书中描述了他的犹太血统。

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3章4-6节)

保罗在此一再肯定的---或者说是夸耀的---是他的犹太血统。他也指出他并不是普通的犹太人。就像许多基督徒只空有“基督徒”的名,也有许多犹太人,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出生而成为犹太人。保罗说他是货真价实的。他是希伯来人中的希伯来人、法利赛人、是迫害教会的。保罗不是半调子的犹太人,保罗为他是百分之百,彻头彻尾的犹太人而自豪。

2。罗马公民。保罗也享受作为罗马公民的特权。虽然他是犹太人,也是法利赛人,他的家庭已经获得罗马公民的身份。这一点大大地帮助了保罗的事工。

1。腓立比事件。在使徒行传16章,我们读到保罗在腓立比时,他被捕、被鞭打、而且被关入监牢。第二天,当看守监狱的狱卒来释放保罗的时候,狱卒说,“你自由了,离开这里。”保罗却坚持说他不会像别的犯人那样私下偷偷地离开。事实上,保罗说,“你不知道我是罗马公民吗?你怎么违背罗马的法律鞭打我又囚禁我呢?”

狱卒吓坏了,他去找到罗马官长说,他们刚才鞭打的、囚禁的是一位罗马公民。听到这以后,罗马官长们亲自来将保罗释放了,并且求他离开后不要找他们麻烦。作为非罗马公民,你可能被囚禁,然后逃出去。但是作为罗马公民,他拥有能保护他不受这样对待的权利。

2。耶路撒冷事件。在使徒行传22章,保罗在耶路撒冷被逮捕之后,,罗马人看到他是犹太人就准备鞭打他,拷问他。保罗问,“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22章25节)后来,路加告诉我们,“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22章29节)

路加强调了保罗罗马公民身份的重要性,因为这会不一样。这为保罗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如果他不是罗马公民,他绝不能利用这个对他有利的条件。

3。保罗上诉于凯撒。在使徒行传26章32节,路加记录了保罗第三次利用了他是罗马公民的有利条件。他给罗马人写信,表达了他想去拜访罗马教会的强烈愿望。通过上诉凯撒,罗马政府有义务送他去罗马。路加在使徒行传的21章1节到28章10节,讲述了他和保罗到罗马途中的历险旅程(注意在27章1节,路加用的是“我们”)。因为保罗是公民,他去罗马的愿望得以达成了。

IV。上帝预备使徒保罗的主权

有两个事实很重要,一个是保罗是虔诚的犹太人,第二个是他是罗马公民。保罗的罗马公民身份给了他权利,使得他传道时,不被加在非罗马公民身上的许多约束限制。

同时,保罗又是希伯来人中的希伯来人,他有权利进入犹太会堂,也能对会众讲话。

因为他在迦玛列门下所接受的卓越教育,他对圣经的理解没有几个人能匹敌。当他说到耶稣是弥赛亚时,他可以口齿清晰地引用希伯来圣经。就宣称耶稣是弥赛亚这一点上,当他被一位拉比或文士挑战时,他可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如同极少数的一些人,保罗可以引用犹太律法和先知的话与人辩论,去证明和捍卫他所宣称的,那就是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而且耶稣已经来到世界,将救恩赐予属祂的人。

V。一个真正的使徒

除了保罗是在迦玛列门下受教以及他有罗马公民身份之外,保罗还是一位真正的使徒。他是耶稣亲自教导与任命的事实使他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使徒。

在加拉太书第一章,保罗说的很清楚,在他归主之后,他没有去到耶路撒冷,也没有在使徒之下学习福音。他说那三年耶稣亲自教他。他强调说他所传讲的不是人教的,而是主耶稣自己教的。保罗坚持在他的书信中声称,他是上帝任命的使徒。那是非常高调的宣称,但是没有一位使徒驳斥过他。他的同工,也就是其他的使徒伙伴们,把保罗当做一个真正的使徒而接受他。

VI。被圣灵所任命

我们知道保罗是亲自被圣灵所设立和任命,去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徒。使徒行传13章记录了他第一次被差遣的宣教之旅。當保罗和巴拿巴服侍安提阿教会時,圣灵對他們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保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使徒行传13章2节)于是他们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之后,长老差他们出去向外邦人传福音。

所以保罗是一个特别被上帝预备的人。他有罗马人身份,他受过希伯来圣经方面最好的教导,而且他被耶稣亲自教导与指派,也被圣灵亲自差遣和任命。

二。保罗的事工

既然我们已经简单介绍过了保罗这个人,让我们来概述他的事工。这是非常重要的学习,因为我们不仅能一览他服侍的这些日子,而且也帮助我们对保罗的书信有更深的洞见与兴趣。把保罗写给教会的信,与使徒行传里对于写这些信的缘由的叙述串联起来,可以增进我们对每封保罗书信和使徒行传的阅读。

I。保罗的第一次宣教旅程

被安提阿教会的长老们任命和分派之后,保罗和巴拿巴去了塞浦路斯,接着又到加拉太。在这些地区又建立了许多教会,後来保罗也给这些教会写信。如果我们把保罗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信,与路加在使徒行传13和14章所记录的合并起来看,我们能更好地理解保罗的第一次宣教旅程。

当我们把使徒行传15章耶路撒冷会议的内容结合起来看,我们对保罗第一次的宣教经历的理解就更丰富了。使徒和长老们证实並认可了保罗和巴拿巴所宣称的:外邦人和犹太人都是因信和恩典得救的。他们肯定了福音的核心信息。

若我们读加拉太书而不参考使徒行传13-15章,结果就是对加拉太书狭隘的理解。如果我们读使徒行传13-15章时不参考加拉太书,结果就是错过了记录在使徒行传15章的耶路撒冷会议的神学意义。

II。保罗的第二次宣教旅程

保罗与巴拿巴因争执分开后,开始了第二次宣教旅程(使徒行传15章36-41节),这一次,保罗邀请了提摩太加入(使徒行传16章1-5节)。他们的旅行穿越了当时叫做亚细亚的地区(现在叫做土耳其),停在位于那个地区西海岸一个叫特罗亚的城市。在这个城市路加加入了(注意路加在16章10节用了人称代词〝我们〞)。回应圣灵的一个异象后,保罗和他的同伴们去了马其顿,并且在腓立比建立了教会(16章11-40节)。从腓立比他们去了帖撒罗尼迦,并且在那里建立了一个教会(17章1-9节)。他们在庇哩亚和雅典服侍(17章10-34节)。接着他们去了哥林多,并停留了18个月(18章1-17节)。最后回到了他们的大本营:叙利亚的安提阿。在这个路途中,他们短暂停留在以弗所,并且在那里建立了教会(18章18-22节)。

如果我们能将保罗写给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哥林多、和以弗所教会的信,与记载在使徒行传里关于这些教会的故事一起读,那么我们对保罗书信的理解会更丰富。当我们通过读保罗写给这些教会的书信,我们更认识这些教会,而且读使徒行传中对这些教会创立时期的描写和记录也更觉得有意义。

III。保罗的第三次宣教旅程

保罗第二次宣教旅程后,在安提阿短暂的停留,他又返回以弗所,踏上了第三次旅程,这记录在使徒行传8章21节-21章26节。保罗将他事工的大本营从安提阿迁到了以弗所,这样他就更方便去到他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时建立的教会。在以弗所,保罗住了三年。这几年的故事记录在使徒行传18章23节-21章14节。接着他去了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和哥林多的教会,在那里服侍新的信徒。也是在这些教会里,保罗为经历严重饥荒的耶路撒冷教会筹集善款。他带着筹到的款项回到耶路撒冷。他却因被诬告犯亵渎神的罪遭逮捕。接下来的四年他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三。保罗被监禁

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捕之后(21章15节-23章11节),就被押送到凯撒利亚,他在那里的監牢兩年(23章12节-26章32节)。他后来又要求向凯撒上诉,就被押送到罗马,被收监在一处,等候凯撒的问审(27-28章)。

路加在使徒行传的结尾,描写了保罗在罗马被囚的日子:“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住了足足两年。凡来见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胆传讲神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并没有人禁止。”(使徒行传28章30-31节)

四。保罗的第四次宣教旅程

当我们把保罗的一些书信串起来读,又结合古代教会的传统,我们认识到保罗从监狱释放之后去了西班牙传福音。他再次拜访了腓立比和哥林多教会,并且写下了提摩太前书和提多书。保罗67岁时又再次被捕,在他最后的囚牢生涯里,写下了提摩太后书。公元67年,他为他所爱的救主耶稣基督殉道。

结论

从保罗的一生中,我们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上帝能够借着一个完全为基督委身的人作工;这个人被圣灵充满,又以充满热情的生命,完成上帝为他安排的命运走完他的一生。

保罗在腓立比书3章13-14节写到:“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

投影

这个呼召很伟大,不是吗?当我们要完成各种上帝赋予的责任,生活变得复杂起来。但是,在这其中我们可以宣称“我做的一件事”。无论上帝的呼召是怎样的,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是有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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